江西銅業(yè)鉛鋅金屬有限公司
2025年7月份脫硫石膏銷售項目
廢舊物資網上銷售公告
(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的貨物)
競價銷售人:江西銅業(yè)鉛鋅金屬有限公司
1. 競價銷售條件
本項目為江西銅業(yè)鉛鋅金屬有限公司2025年7月份脫硫石膏銷售項目,競價銷售人為江西銅業(yè)鉛鋅金屬有限公司(甲方)?,F進行網上公示,歡迎符合要求的申請購買人(乙方)參加報價。
2. 項目概況與競價范圍
2.1 項目地點:江西省湖口縣江西銅業(yè)鉛鋅金屬有限公司。
2.2 競價內容:
(1) 脫硫石膏
編號 | 貨物名稱 | 數量(噸) | 備注 |
202507QX-F12 | 脫硫石膏 | 2000 | 詳見現場貨物 |
2.3乙方自行負責運輸,并承擔與運輸有關的全部費用,甲方可提供行車吊裝配合裝車。
3. 乙方資格要求
3.1 乙方應具備相應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,并向甲方提供資料以進行核實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:營業(yè)執(zhí)照中的經營范圍;環(huán)評報告文件及審批、驗收意見;排污許可證;現場貯存、利用、處置設施及設施運行情況;信息公開情況;工信部門的資源綜合利用評價等。
3.2、乙方如為貿易商,乙方須提供到終端廠家相應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。對于省內銷售,需與甲方、終端廠家簽訂一般固廢處置三方環(huán)保協(xié)議;對于省外銷售,乙方應提供辦理一般固廢跨省轉移的相關資料。
3.3 買方被本公司列入黑名單的報價無效。
4. 競價單的獲取
4.1 獲取競價單時間:在本項目公告期自 2025年7月16日起至2025年7月23日止的時間之內獲取競價報價單。
4.2 獲取競價單方法:乙方可從自公告期起2025年7月16日起每天(休息日除外) 08:00~12:00和13:30~17:00(北京時間)到江西銅業(yè)鉛鋅金屬有限公司物資管理部領取競價報價單?;蛘?b>聯(lián)系工作人員:萬新凱,聯(lián) 系 電 話: 0792-6376163 13479886566,采取郵件、微信、QQ的方式發(fā)送電子版競價報價單。
5. 競價報價單的遞交
5.1 保證金打款截止時間:2025年7月23日上午11:00(北京時間)。
5.2 報價單遞交的截止時間:2025年7月23日下午15:30(北京時間)。
6. 報價單遞交的方式
6.1 郵箱報價:jxclz_bj@126.com 郵箱主題:填寫編號。
6.2 可以采取密封報價或者郵寄方式報價。
7. 密封報價或者郵寄方式報價的地址
7.1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縣高新技術產業(yè)園江西銅業(yè)鉛鋅金屬有限公司風控內審部。 收件人:劉寬 聯(lián)系電話:0792-6376038
7.2 超過報價的截止時間,報價一律視為無效報價。
7.3密封或者郵寄方式報價的,請把密封袋密封好并加蓋公司公章,并在密封袋上注明報價項目(如:脫硫石膏報價單)。
8. 基本要求
8.1 報價結果通知發(fā)出后,乙方需交合同履約保證金,雙方再簽訂合同。合同正常履行完成后,由乙方出具退款申請函,甲方將退還保證金(保證金不計算利息)。
8.2 提貨時間為接甲方通知安排提貨。
8.3 提供提貨到廠的證明材料,甲乙雙方需辦理一般固廢轉移聯(lián)單備案。
8.4 乙方處置過程中要符合安全環(huán)保要求,貨物出廠后所發(fā)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與環(huán)保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。
9. 競價說明
9.1 本次報價為甲方支付乙方處置費(處置價≤60.00元/噸),按“價低者得”確定中標人。
9.2 為保證實現產銷平衡,本次競價可由1-2家分攤銷售處置,原則上執(zhí)行相同價格銷售,即第一中標人為最高報價者。跟標人優(yōu)先考慮省內就近終端廠家,有符合環(huán)保要求的庫存場地條件的乙方,如終端廠家、訂立過三方協(xié)議或完成跨省報備的貿易商,不承諾中標量等于買方自報承銷量。
9.3 當跟標人不接受最低報價時,則按報價依次從低到高選擇第二跟標人,以此類推。若本批次銷售量低于各自報承銷總量,按報價低者優(yōu)先原則,依次分配承銷數量,第一中標人分配比例不低于60%自報承銷量,剩余量由甲方依次分配給各跟標人。如乙方各自報承銷總量低于本批次銷售量,剩余量由甲方另尋其他方式銷售處置。
10. 報價保證金
10.1 競價保證金人民幣10000.00元整(壹萬元整)。保證金需以公司名義匯款、不接受私人賬號繳納保證金,否則一律無效。
10.2 匯款時需注明匯款用途(如:脫硫石膏競價保證金),以保證我公司財務做帳。
10.3 中標后,拒絕簽約合同的,將扣除保證金。
10.4 合同簽約后保證金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。保證金退還,由乙方出具退款函。
11. 付款方式與結算
11.1 結算時,結算重量以甲方出具的計量磅單為準,乙方依據磅單重量按月度或按季度制作出結算單,并由甲方確認后,乙方開具(如:6%稅率)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(僅限一般納稅人單位)給甲方,如后期稅率發(fā)生變動,則以國家相關稅率政策為準。
11.2 付款方式:甲方依據本合同、計量磅單、結算單、發(fā)票支付給乙方處置費,在甲方收到乙方發(fā)票后30個工作日內支付。
12. 履行期限
12.1 接本公司通知10個工作日內簽定合同。
12.2 合同截止時間2025年12月31日。
12.3 合同到期后自動失效。